加载中…我打官司已六年啦!
“经过”了才明白了什么呵?如今我十分恼。
我恳请各位:多多关注“王文广的行政司”,中肯地多角度发表各位的意见和看法。
这是(2005)内行终字第20号,其违反了《行政诉讼法》第7、8、69、76、83条、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》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;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!同时是内蒙、包头、昆区政府违法之证据。
点击这里添加照片描述这是一份反《行政许可法》的法律文书;因为其《行政许可法》第7、8、69、76条。
中共包头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杜守纲同志;中共包头市委副书记、包头市人大主任赵道尔基同志对此案、对“包头市白色污染处理站”问题,曾经先后作出过五次批示啊!!!应说领导人的批示比较客观的。
这是新华社记者白冰在《内蒙古内参》的文章,此报道比较客观。
这是04年9月28日内蒙党委喉舌《内蒙古日报》第6版“法制时空”用半个版的篇幅,介绍“王文广诉包头市昆区经贸局、包头市质检局、包头市环保局的行政官司”;代表了党、政府的正确声音,是比较正义、公正、公开的,体现了《许可法》的精神。
此报道比较客观。
此报道比较客观。
全国(包括新华社、《内蒙古日报》、内蒙古电视台)三十多家媒体多次关注我的案件!!!
希望大家关注。
这样对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有极大的益处!!!
这是内检反《行政许可法》法律文本。
这是包头昆区经贸局给我的“行政许可”;其违反了《行政诉讼法》第7、8、69、76、83条、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》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;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!同时是内蒙、包头、昆区政府违法之证据。
这是反最高[法(2004)96号]文件、反《行政许可法》第7、8、69、76、83条的法律文书:05年内高院《行政判决书》[(2005)内行终字第20号]。
这是反最高[法(2004)96号]文件、反《行政许可法》第7、8、69、76、83条的法律文书:06年内高院《行政判决书》[(2005)内行终字第21号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