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载中… 我恳请各位:多多关注“王文广的行政官司”,中肯地多角度发表各位的意见和看法。
案情见:《我的投资打了水漂!》(内蒙古电视台)http://www.56.com/w64/play_album-aid-1722114_vid-MTY4NjE0OTY.htm
这是包头环保局给我的信;其违反最高[法(2004)96号]、《行政许可法》第7、8、69、76、83条、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》,[国经贸技术(2001)440号]文件;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!!具体不?您收到了吗?
这是包头环保局给我的答辩状;其违反了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》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、[国经贸技术(2001)440号]文件;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!同时是内高院、三级政府违法之证据。
这是包头质监局给我的答辩状;其违反了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》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、[国经贸技术(2001)440号]文件;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!同时是内高院、三级政府违法之证据。
这是包头人民电播电台《法制30分》主持人、律师:王旭光先生,在内高院对本案二审时为我提供无偿“法律援助”时的“律师代理词”,表达了其正义、善良的愿望;同时是包头中院、内高院践踏《行政许可法》之证据。
这是[国经贸技术(2001)440号]文件。依照《行政许可法》与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》(文号:[2004]96号)的规定,其有合法的成份,也有不合法的成份;因为:其不符合“上位法”的规定。
这是[国经贸资(1996)809号]文件,包头昆府经贸局依此作出[包昆计经贸字(2001)第2号]之行政许可,第2号仅合809号的法;可悲的是第2号却践踏了《行政许可法》的程序和实体规定;此说法,有《立法法》、最高[法(2004)96号]文件支持。
这是(2005)包行初字第3号,其违反了《行政许可法》第7、8、69、76、83条;其违反了最高[法(2004)96号]文件规定。
这是包头中院包行初字第2号;其违反了《行政诉讼法》第7、8、69、76、83条、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》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;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!同时是内蒙、包头、昆区政府违法之证据。
这是包头中院《行政裁定书》[(2005)包行初字第1号],其违反了人类社会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,违背《行政诉讼法》的规定;生硬将“因果关系”割裂,违背了《行政诉讼法》的本意;强奸了申诉人意愿。
这是我得到的11份法律文书中,唯一符合《行政许可法》的法律文书!!
但可悲是:内高院在以后的日子里却没有坚持哦!将“信赖保护原则”抛在脑后,是反法的!!!
这是包头中院[(2004)包立字第2号]裁定,认定“政侧调整,造成个人的损失”,但是引用法条错误,后被内高院撤销。